欢迎访问网站! 2018年07月26日 星期四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
关于未办理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和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已失效建筑企业名单的公示

  • 发布时间: 2017-01-17
  • 浏览次数: 5843

 

    根据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(国务院令第 379 号)和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 128 号令)的规定,我厅决定对以下 143 家未办理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和 292 家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已失效的建筑业企业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两个月,至公示之日算起。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办理和延续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,如有申诉,将申诉资料交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上报,省直属企业,申诉材料直接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,逾期不受理。到期未提出申诉或审查不合格的,将依法处理。

 

附件:1.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

 

2.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失效企业名单

 

附件:1.关于未办理和未延续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企业名单